学校制度文件

当前位置:首页>>亚洲bet356体育在线官网>>学校制度文件

亚洲bet356体育在线官网财务审批权限暂行规定

发布时间:2017-03-10   浏览次数:0

亚洲bet356体育在线官网财务审批权限暂行规定

冀医财〔2016〕1号

 

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,规范财务行为,强化经济责任,明确经费审批权限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根据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、集中核算”的财务管理体制,财务审批实行“分类管理、分级授权、逐级审批、逐级负责”的管理制度。各级审批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内进行审批,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财务事项。

第三条财务审批的基本原则

1、合理授权的原则,根据经费性质和支出额度确定审批权限。

2、“谁主管、谁审批,谁负责”的原则。

3、严格预算执行的原则,任何单位、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擅自调整预算或超预算审批经费支出。

4、项目经费归口管理原则,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负责。

第四条预算审批权限

1、年度预算。根据学校预算申报要求,各部门、单位编制的年度预算,经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审查后,由财务处审核、汇总,并根据学校当年的财力状况,提出年度经费分配建议草案,提交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后,报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。

2、预算追加。按以下规定执行:

1)上级部门增加拨款或有收入来源的追加预算,在经费到校后报财务处处长审批后追加。

2)确因政策或客观变化而需追加预算时,由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,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,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,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批;5万元至20万元的,经主管财务校领导同意后,报校长审批;20万元至50万元的,经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后,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;50万元以上的,经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后,由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。

对于涉及安全稳定、自然灾害等紧急事项的支出,由书记或校长决定后开支,事后补办审批程序。

3)预算调整。学校年度预算调整,由财务处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方案,报学校预算委员会讨论通过后,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。

涉及项目预算资金用途的变更或调整,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学校预算委员会审议后,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。

属于教育厅、财政厅安排的专项经费,确需调整项目预算的,调整申请经本条(3)款所述程序审批后,由财务处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批复后调整。

第五条人员经费审批权限

1、按学校统一安排预算、统一政策和标准发放的职工工资、津贴、各项补贴、社会保障费、离退休费、临时工工资、加班费以及丧葬费、抚恤金与遗属补贴等支出,由人事处会同财务处审核发放。但涉及国家、地方以及学校政策和标准重大调整变化的,由人事处拿出初步方案,报学校党委会审批。

2、课时费、监考费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课时数及标准计算,教务处、人事处审核,报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。

3、科技奖励由科技处会同人事处初审后,由主管人事的校领导审批。

4、住房公积金调整及交纳由后勤管理处初审后,报分管后勤校领导审批。

5、各类学生助学金、奖学金、“三助”资金、困难补助资金等发放,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后,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6、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,由工会负责人初审,分管工会校领导审批。

7、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、职工探亲路费由人事处审批。

8、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,由离退休办公室负责人初审,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
第六条日常公用经费审批权限

办公费、差旅费、水电费、取暖费、邮电费、材料消耗费、资料费、通讯费、零星设备购置、日常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,在学校下达的部门、单位预算额度内,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初审,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
第七条项目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

中央、地方财政下达及学校内部设立的各类项目(不含科研课题)经费,由项目负责人核准,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初审,报分管的校领导审批。

第八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经费审批权限

分配给部门的预算经费,其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的支出,由部门负责人初审,分管校领导批准。用于个人绩效奖励的预算经费,由部门负责人审批。

第九条科研经费审批权限

科研经费支出,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、科技处核准。

纵向协作转出经费,根据国家批准文件办理;横向协作转出经费,根据协作合同或协议办理。

第十条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及培训费审批权限

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及培训费,在学校下达给部门、单位的预算额度内,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初审,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
第十一条其他规定

1、经费的使用与审批,要符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。

2、经费实际支出前需要预借款的,根据借款用途和借款额度按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审批。

3、除人员支出外,单笔转出或支付金额在10万元以上,在实际转出或支付前,必须由财务处领导审核签字,单笔支出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校长批准。

4、实行经费审批回避制度。部门负责人申领借款或报销支出,须由其他责任人和校领导审批;校领导申领借款或报销支出,由办公室代为办理相关手续,副校级领导由正校级领导签批,校长、书记申领借款或报销支出,互相审批。

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。

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。